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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应急课堂】公共聚集场所事故应急避险之三:报警须知

发布时间:2016-03-16 来源:网络 阅读:1705
报警须知

【应急课堂】公共聚集场所事故应急避险之三:报警须知

110报警呼救

  发现斗殴、盗窃、抢劫、强奸、杀人等治安、刑事案件。

  发现溺水、坠楼、自杀、精神病患者走失,家庭暴力等事件。

  水、热、气、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。

  遇到其他为难,孤立无援时。

 119火警呼救

  发现火警险情,及时拨打119报警。

  报警时请讲清楚着火的详细地点、单位名称、起火部位、着火物资、火势蔓延情况和涉及范围、是否有人被困、是否有人受伤等情况。

  报警以后,应派人在路口等候,为消防车带路。

 

112交通事故报警

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,立即拨打122或110报警及120急救求助电话。

保护事故现场,不要随意移动伤员,耐心等待交警或急救人员或急救人员到现场处置。

遇到肇事者车辆逃逸,记住其车牌号,如未看清其车牌号看,记下肇事车辆车型、颜色等主要特征。

 

120医疗急救求助

遇到需要急救的病人,要及时拨打120医疗求助电话。

拨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,说清楚病人所在地点、性别、年龄和病情以及如实回答询问。

尽可能描述清楚病人的典型症状,说明病人患病或受伤的时间。

保持通信畅通,并在明显位置等待,为急救车带路。

 

来源:应急中国

应急知识热线:4006-058-92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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